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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标准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将于12月1日起正式
开始实施。标准按添加成分
,将味精产品分成三大类:即普通味精、加
盐味精和增鲜味精。
标准要求,无论是哪一种味精产品,其感官要求都应满足:无色或
白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易溶于水,无肉眼
可见杂质,且无异味的要求。
标准首次对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的理化要求进行明确要求。按规定,
加盐味精产品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
0%,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
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对于增鲜味精,则要求:谷氨酸钠含量
不小于97
%(添加剂含量不得超过3%),增鲜剂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小于
1.5%,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5毫克等。
按标准规定,无论是加盐味精还是增鲜味精,都需用99%的味精来
加盐和进行增鲜。味精的利与弊利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是脑组织氧化代谢的氨基酸之一,对
改进和维持丘脑的机能十分重要。此外,它
还有降低血液中氨含量的作
用,可作为精神病人的中枢及大脑皮层的补剂,还可改善神经有缺陷的
儿童的智力。
弊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
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
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谷氨酸
钠在120℃以上会发生化学变化,有轻微的毒性。食用味精有禁忌1.碱
性食品:与海带、
鱿鱼等容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
谷氨酸二钠,失去调味作用。2.酸味菜系:味精遇酸性物质不易溶解
,
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加入味精不起作用。3.加工馅料:做馅料时放
入味精,不论是蒸或煮,持续的高温会使味精
变性,失去调味的作用。
4.鱼虾鲜蔬:特别新鲜的蔬菜、蘑菇、鸡和产于河海中的鱼虾,本身具
有一定的鲜味,加味精
反而口味不佳。5.产妇、婴儿:味精中的谷氨酸
钠通过乳汁或食物进入婴儿体内,会与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
生成不被肌体吸收利用的谷氨酸锌随尿液排出,将导致婴儿缺锌。汪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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