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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保暖内衣不是发热内衣。”11月1日,中
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召开发热内衣和保暖
内衣产品机理
与警示说明会,就两种内衣不同之处做了详细说明和实验演示,并发布
消费警示。在场的记者也恍然大悟:
此“内衣”的确不是彼“内衣”。
随着天气转寒,御寒衣物正成为冬季消费热点。自2005年以来,一些知
名服装品牌
率先将用于登山等专业体育服装的发热纤维用于开发高档发
热内衣,由于其具有吸湿、发热的特点,这种产品逐步受到消费
者的认
可,也形成了新的内衣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个别企业利用目前国内尚
没有发热内衣标准作参考的空白期,弃诚实
信用于不顾,采取各种手段
误导消费者:混淆概念、夸大宣传,甚至以假乱真。国家针织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主任于建
军介绍,保暖内衣和发热内衣是两种不同的发热
和保暖机理。发热内衣中应用了发热纤维,具有吸湿、主动发热效果,
即
发热内衣的热量是内衣主动产生;而保暖内衣是被动保暖,是通过减
少透气性、减少热量的散失,达到保暖效果,内衣自身
不会主动发热。
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已
着手制定“发热内衣”标准,预计
明年实施。在标准尚未出台前,行业
协会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盒上加贴黄底黑字“发热内衣”标识,以此对
两种不同产品
加以区分。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发热内衣时
要查看产品是否贴有标明发热纤维名称、发热效果和添加比例的黄
底黑
字“发热内衣”标识。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杨世滨强调,凡是加贴
“发热内衣”标识的产品,其生产厂家都须按
照“发热纤维发热度不低
于5℃、含量不低于5%”的标准设计、制造,并到协会检测备案,让标
识真正成为企业接受社
会监督的质量承诺。韩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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