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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立法规范畜禽屠宰和肉类产品流通
2007年03月11 23:03:52   三百六十行 - 行业资讯网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陈玉明)全国人大代表曹家富认为,我国应及早立法规范畜禽屠宰和肉类产品流通,以健全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曹家富介绍,依法管理屠宰行为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目前美国、日本、欧盟各国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都有这方面的法律,英、美、法等国甚至在涉及肉类屠宰加工和产品流通方面数法并立。

  曹家富说,我国现行的屠宰法规仅有一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由于这个条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规,立法层次和处罚权限较低,而且范围仅限于规范生猪屠宰,未将其他畜禽屠宰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屠宰产业的发展要求。

  曹家富认为,我国现行屠宰法规的另一大问题是未涵盖肉品后续流通环节,而肉品流通市场的混乱并不亚于屠宰市场。我国虽然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配套法律,但往往难以针对肉类流通中出现的许多复杂情况和特殊问题。

  曹家富建议及早制定一部《畜禽屠宰及肉类产品流通法》,对屠宰厂的设置和肉类的生产经营作出严格规定,把屠宰和肉品流通环节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从而保障肉品质量符合食用卫生标准,促进我国肉类产品的生产发展和走向国际市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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