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长沙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国务院今年已将制定跨区域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列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研究拟定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中国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在这个新政策批准实施后,返乡养老将得到制度保障。同时,这也将大大促进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参保现状:农民工普遍选择“退保”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粤、湘、黔、川、闽、桂、云、赣、琼等南方九省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达6000多万人,其中跨省流动就业超过3500万人,接近全国跨省务工人员总数的一半。2006年,南方九省区创造的劳务收入超过2200亿元。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于流动频繁的农民工这个群体,存在制度缺陷和不合理性。
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农民工在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流动时,只有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被转移,而额度最大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并不随同转移。
社保研究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养老金支付的责任和负担转嫁,转入地的社保部门普遍不愿接纳流动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当前,多数地区实行的是“市县级统筹+省级调剂金”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还并未实行全国统筹。一些省份甚至规定,参保农民工需要在一个地方累计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费用1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
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一些省份的农民工参保率低得可怜,还不到15%。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文江说,中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务工人员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即使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由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大量“退保”现象的发生,使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保的“提款机”,损害了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
何文江警告说,农民工“退保”现象在泛珠三角区域尤为突出,不仅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育,而且对泛珠区域劳务合作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探索对策:养老保险“卡随人动,钱随人走”
我国社保研究专业人士指出,要实现农民工“在哪里参保都一样”,在政策上就必须要解决务工人员流动后,“往哪转、怎么转、转多少”的问题和退休后待遇兑现的问题。
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的九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认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政策,取消各省自定政策。一旦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发生转移,不仅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也应该一同转移,有条件时由国家对务工人员视同缴费的权益部分给予补偿,并随同转移。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文江认为,原则上应不允许农民工“退保”,当农民工离开原参保地,本人养老保险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具备和政策允许时,再办理相关手续。
何文江还建议,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调剂能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的又一相关措施。这不仅需要进一步推进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制度统一和基金统一调剂,还需要成立全国农民工社会保险结算中心,负责农民工转移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化解农民工输出地的支付风险,并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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