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荆浩)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公路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自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还批准了《关于北京市2006年市级决算的报告》,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