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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清查非法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
2007年08月10 22:36:01 三百六十行 - 行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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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129号令,汕尾市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清查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陆河县联合执法共出动280人次,120车次,对一些“钉子户”采取了强制拆除,没收高频头7个,接收天线15面,卫星接收机5部。陆丰市也组织了20多人的联合执法清理队,对全市的部分乡镇、场的违法安装使用户进行法规教育,对拒不作自行拆除的进行强行拆除和收缴,共强行拆除地面接收设施4套,收缴5套,群众自觉拆除50多套。华侨区、红海湾开发区长期保持严格监管,一发现苗头,立即查处,海丰县也在电视中发布通告,并组织查处。
近几年,国家广电总局一直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和整治,以及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定点生产和市场销售,推动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等问题作了专门部署。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是一项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重要工作。根据国务院129号令等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但目前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活动时有发生。某些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传播的反动、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给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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