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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手机电视的内容模式与传播模式
2007年08月14 17:28:52 三百六十行 - 行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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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契机之下,以手机电视为代表的移动流媒体视频业务成为移动运营商及服务商们竞相挖掘的利润点。其火热程度似乎超越了人们对3G技术本身的诉求。对于这一流行文化及消费文化的产物,我们在认清其具体情况及本质的同时,对其所缔造的全新社会意义空间也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从其移动娱乐文化新宠的角色分析中把握这一社会角色所带给我们的深刻影响及变革。对此,我们主要从手机电视这一独特传播模式的特性入手,通过对它所带来的独特影视文化现象的分析,来找到问题的实质。
所谓的“手机电视”,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一项移动增值业务。其内容形式主要分为移动电视剧、实况电视节目及电影三个部分。移动网络上的手机电视业务,既可以是流媒体形式的实况电视和电影,也可以下载专门为移动用户制作的电视剧短片,在用户移动终端上通过多媒体软件进行播放,还有些移动电视剧是采用MMS制作的。
目前移动电视业务在世界范围内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已涉足的相关代表性业务产品主要有:移动电视剧——VodafoneLive!推出的专门为手机定做的浓缩版移动电视剧《24小时》、《爱与恨》和《日落酒店》,其每集长度都约为一分钟;移动电影——德国Vodafone与RTL合作为其3G用户提供的完整电影Everythingyoueverwantedtoknowaboutsingles;移动电视——MobileMedia在英国、MobiTV与CingularWireless在美国分别推出了基于手机的移动电视业务。
综合分析这类移动手机电视业务,可以发现其核心特征都表现为一种凝练短小的视频片断模式,之所以会如此,主要还是受手机电视业务的一些现实条件限制所致。众所周知,手机都是依靠电池作业,而当移动增值业务升级之后,对电池的要求也变得更高,但是无论怎么改进,一块电池的带电量都是有限的,根本无法满足长时间的手机视频播放,如果为了一段视频的体验而影响到正常的通信活动或需要不厌其烦地更换电池的话,那么就会违背了手机电视方便快捷的初衷,这对手机电视业务来说无疑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相矛盾。而且,手机电视的屏幕也限制了它的模式选择,对可播放视频的职能手机来说,屏幕最大也只能占手机的三分之二空间,况且,新式手机都趋向于走小巧、轻薄路线,因此手机屏幕的利用空间就变得更为有限了。在这种有限的空间中,根本无法进行大场景的视频表现,手机电视所能呈现给用户的只能是近镜头、单一视角的空间行为,一些全景的片断往往因为主角太远或太小而得不到准确的诠释,用户看后也还是一头雾水,因此,只有一些抓住关键表达点的视频短片才适合这种播放媒介。此外,对手机用户来说,他们与手机电视的接触是一种离散时间内的传播与接受关系,这就决定了手机用户根本不可能花费较长时间去看一部情节复杂的片子;对他们来说,一个短小的视频片断或一个简短的小故事才能满足他们闲暇之余的娱乐需要,太长或太复杂反倒会适得其反。手机电视从诞生之日起就奠定了它必须要选择内容短片的模式,这也是它独特的卖点所在。
现在来说,在手机电视内容生产方面,最具代表性和使用性的还是用于电影推广的预告短片。这类题材适合手机电视对内容模式的规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用户传达他想知道的有关电影的主要信息。2005年商业大片《无极》不仅与空中网推出了中国首个电影WAP官方网站,而且也落实在电影宣传的同步配合上。通过向手机用户发送电影海报、片花等视频类的短片,实现对电影的宣传推广的目的。这种整合交互的营销推广模式不但不会引起用户的反感,反倒颇受欢迎,其实际到达率及效应都达到最高水准。可见,收集视频短片所能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性的体验,更多的还是它带给周边相关产业及文化氛围的刺激。 [1] [2] 下一页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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