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近日,广西广电局针对桂林市科技局、农业局在部分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擅自开办所谓“农业科技信息点播台”的问题,向桂林市发出整改通知,责成桂林市广电局对问题进行调查、清理、整顿。通知要求,凡违规开办“农业科技信息点播台”的播出机构,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开办;否则将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桂林局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立即转发;并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对所辖12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目前,擅自开办“农业科技信息点播台”的6个县级播出机构已全部停止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