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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销售鲜活农产品工商管理费减半
2008年02月12 22:36:26   三百六十行 - 行业资讯网

  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记者3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近期我国连续发生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部分地区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消费需求趋旺,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急行动,采取多种措施防灾、抗灾、救灾、减灾,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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