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讯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了解到,从3月1日起,云南700多家省、州、市、县卫生医疗机构和民营
医院将推出格式统一的通用病历。如此将方便广大患者,减轻其负担,也有利于医生及时、准确地了解患者病情。
据昆明市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用病历配有专门的包装袋,可以存放单据和检验单等,封面信息包括就
诊者基本资料、药物过敏史、社会医疗保障卡号等13项;病历本内设置了使用指南,并将全市范围内通用的医院、地址以及
联系电话公布其中;病历记录由诊治医师填写,并明确要加盖本单位门诊病历专用章,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接诊的
具体时间、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处置意见、辅助检查资料、结果、诊断意见、治疗及处理等。患者在任何一家医院的就诊
记录,均可在其他医院通用。
这本通用病历可以满足就诊约14次,售价将控制在1元以内。各医院原有的病历本仍可继续使用一段时间,直
到使用完为止,但从5月1日起,昆明市各医疗机构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通用病历。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