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福建省武平县在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 门诊费用补偿办法补充规定》,制定了《特殊病种门诊病人实施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的配套政策。此补充规定救助范围包括 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重病的门诊病人,实行与住院救助相同的起付线和救助比例。如糖尿病年度单病种每人可救助 最高限额750元(不含住院救助);重病尿毒症门诊透析及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五保对象每人可报销的最高限额为60 00元(含住院救助);其他对象为4000元(含住院救助)。
何祝平;王靖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