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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局负责人:孤残儿童生活费提高
2008年06月02 19:22:27   SBA行业资讯网

  本报讯 (记者温薷)北京市属福利机构内供养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无经济收入来源)的生活费标准,即日起提高至少200元,其生活费标准将同城市低保标准挂钩。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属福利机构内供养的“三无”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从即日起调整,将有5类“三无”人群按照增加200元到270元的幅度享受待遇。调整后,5类人员生活费标准将在每人每月550元至700元之间。

  市民政局表示将建立起这些“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长效调整机制,其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今后所有市属福利机构内供养的“三无”人员,其生活费用标准的调整幅度将参照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绝对额,扣除水、电、气等成本上涨的因素,并参考生活费调整幅度等因素再做部分调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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