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的欧盟合并名目编码为ex29224200。本案 的倾销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在本案中,欧盟委员会选择泰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应诉的中国企业包括河北梅花味精集 团有限公司、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菱味调味品有限公司、济宁菊生味精食品有限公司以及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 限公司等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