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首页 | 房产 | 钢铁 | 汽车 | 医药 | 展会 | 产业 | 宏观 | 服装 | 保险 | 化工 | 食品 | 旅游 | 广电 | 纺织 | 物流 | 模具 | 五金 | 家电 | 照明 | RSS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招聘 : 首页 > 保险 > 业界动态 > 正文
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标准每月至少502元
2008年07月01 19:35:40   SBA行业资讯网

  (记者赵鹏)失业人员每月至少可以领到502元失业保险金。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该标准自今日起执行。

  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本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缴费年限分为5个档次。根据目前的情况,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80元。此外,为鼓励就业,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第13个月起,无论符合哪档条件,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502元发放。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其医疗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均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另外,对在2008年7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将随之增加80元,由现行258元调至338元。

  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50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52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55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58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611元。

  一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增260元

  从今天起,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60元至230元不等。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公布《关于2008年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调整范围为2007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所需费用。未参加统筹及五、六级伤残的,由企业、事业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也参照本通知执行。

  【责任编辑:王霏】

    (完)


共 1 页
我来评论】 【查看评论】 【收藏】 【 】 【论坛】 【讨论】 【打印】 【关闭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Google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最新关注    求职 证券 健康 女性 体育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钢铁、房产、汽车、医药
全面及时的行业资讯 - 捕捉商业机会就在现在!
Copyright © 2007 B360 Industry Inform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三百六十行 行业资讯网 版权所有   呐飞科技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