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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镇居民医保新增三类人群
2008年08月29 18:14:56   SBA行业资讯网

  “流动花朵”、失地农民和在汉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均可享受政府补助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彭燕娥)今起,在汉读书的“流动花朵”也可参加武汉市的城镇居民医保,享受与武汉市民同等的待遇。昨日,从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出好消息,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将新增三类人群:在汉读书的“流动花朵”、失地农民和在汉长期居住的外地人。

  三类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政府补助

  按照新规定,凡在武汉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取得学籍的非武汉城镇户口的在校学生;在武汉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和非武汉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汉的非从业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武汉市的城镇居民医保。

  上述人员参保时,只需分别提供学籍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各级政府的补助。“流动花朵”参保的补助由其学籍所在地的区政府承担;失地农民的补助由其居住地的区政府承担;在汉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参保补助则由其暂住证所在地的区政府承担。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增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和补助额度均参照武汉市城镇居民的现行标准。其中,外地在校学生参保由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与全省居民医保政策接轨

  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是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去年10月,武汉、孝感、荆门作为“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3个城市率先启动居民医保。今年6月,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在全省铺开。14个新增试点城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拓展到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和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住非从业家属。

  为了与全省居民医保政策接轨,武汉市昨日宣布新增三类人群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江城低保人员已全部纳入医保

  今年,武汉市政府把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80%,作为政府为市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此,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下了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将达100万的目标,这意味着今年武汉将新增40多万参保居民。

  截至今年6月,武汉市城镇居民参保登记68.0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56.21%,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70.27%;其中,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均已达到100%,中小学生参保率超过70%。基本解决了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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